2007年5月8日 星期二

個人對於死刑的想法

之前不是因為白曉燕案10週年
所以有電視台就做了專題報導
被害者家屬希望能有死刑,至少要還他們一個公道
人權團體希望廢除死刑,人都有生存權,國家不能剝奪他們的生命
報導中雙方各執一詞.....各有各的立場
最近剛好在看李昌鈺的新書(雖然出了有一陣子了)中
在第一章釣魚客的謊言中有說到自己的看法

p107、108中的其中一段(並無任何的刪減,,截取一段

我對於死刑的想法向來端視於犯罪本質-更精確地說,端視謀殺案的類型。我擅自分成兩類。首先我必承認,將任何人處死,我心裡從未覺得舒坦.我認定的第一類中可包括幾種案例:連續殺人、濫殺無辜、強姦/謀殺、殺害警察,以及其他罪大惡極的案例。儘管我對死刑本身有著矛盾心理,對於死者及凶手的雙方家屬卻深怠憐憫。我相信處以極刑是這類犯罪最正當的處理方式,因為社會長期來說受到了保障。當然毋需贅述,在這些案例中,令人信的證據必須呈現出來。而第二類中,我將所有情殺歸入,特別是單一殺人事件-也就是說,犯罪者非常可能不會再犯。

就個人而言,是滿認同李昌鈺博士的見解的
人權團體是種大愛的表現,但他們卻沒有考慮到國家的狀態
廢除死刑外的配套方案是不是完整、能不能杜絕呢
任意的施放大愛,對其他人而言,是不是也是好事一件?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我個人也是贊成保有死刑
人權應該是用在人身上
對於泯滅人性的人,我想這個應該不適用
那如果真的要保留,那想個更殘忍的方式
放到荒島,還是發配挖地洞??
Anyway,就是日子不能太好過

Amber 提到...

放到荒島....
東沙島??

這個好..